孕妇在乘坐公交时摔倒
更新时间:2012-12-06 19:58:11
问题描述:
公交车观光3号双层巴士(粤B ***)到达**商场站时,我爱人下车时一个脚已经迈出车外就要着地,另一个脚还在车上,就在另一个脚离开车门瞬间公交车突然启动惯性把我爱人摔倒,因我爱人已有身孕22周2天,事发后紧急送往石岩人民医院就医,诊断:子宫膜破我爱人裂,有羊水流出,晚期难免流产!我爱人要求保胎转至深圳市**保健医院就医保胎。住院期间,我爱人家人一直陪伴照顾。2012年11月13日,我爱人初愈出院,需回家静养。住院费已是公交公司出了! 我现在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我爱人提前4个月休假的工资4×4500、及营养费2000元、误工费2990元、护理费1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住宿费840元、交通费200元、精神赔偿费10000等 现在公交公司不愿赔那么多。只愿赔2-3K元。我们是无法接受的,所以我要找律师解决。你以律师角度来看我方能挣取到这些补偿。胜算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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