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相撞
更新时间:2012-11-26 22:15:41
问题描述:
我在今年11月11日傍晚下班后在路右边行驶路上的车灯都打开了,在公路上看到回家的路口快到了就提前100米左右拐弯了(因为路上拉料的大车很多)但是刚拐好走了有10米左右就和对面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了她的车撞到我的车右侧边.我倒在了路边的草地上,对方倒在了公路上.离事后我起来看到她头部流血了就打了120和110.我问对方怎么撞我了她说大车灯照到她眼睛了什么也没看见.110现场勘查我的车路边50厘米后轮在路外边.她的车离路边1米左右.我的肩膀和脸部受伤了.在医院我的家人先给对方拿钱(5000多元吧)看病了因为对方的头部流血了.第二天我从医生那里知道对方是轻微骨折.我是胳膊神经受到了伤害有二个手指头是麻木的.之后我们各自看病.现在对方出院了.要求我赔偿她2000元.她的依据是说我提前拐弯了是逆行.我会有多少责任啊? %之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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