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可以离婚吗?
更新时间:2012-11-26 21:00:20
问题描述:
2006年女方父母出首付(当时讲明是借,但没有借条)购得期房一套。2人2006年12月登记结婚,2007年12月交房,2008年拿到房产证,大,2009年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期间多次发生家庭暴力,2011年11月最厉害一次。女方报警并到医院看过医生,检查颈椎轻度移位。请问这种情况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男方赔偿吗?另外房子算婚后财产吗?男方经常不在家,女方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小孩5周岁)如果男方有外遇,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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