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和另一个合伙人一起开了一家店,现在合伙人说不做了,加上买东西的钱,请问这样可以申述吗?
更新时间:2012-11-26 22:17:58
问题描述:
现在我和另一个合伙人一起开了一家店,本来大家的本钱一起给了一万元,买回来的东西都是大家一人一半的,我跟他签了5年的合同,现在我们只做了6个月,现在合伙人说不做了,要求我给3万元给他,他走。我们一起做生意,加上买东西的钱,总共才3万元左右,是他说不做的,请问这样可以申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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