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其从XX公司收购的苏jx2118大客车作价3.8万元卖给我,请问我现在怎么办?并按合同支付违约金5000元吗?
更新时间:2012-11-26 08:02:00
问题描述:
11月17号我从东台市XX购买一辆二手大客车,并签订如下合同:陶XX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将其从XX公司收购的苏jx2118大客车作价3.8万元卖给我,并帮我交纳交强险至2013年11月17日,并承担过户费,我预付定金5000元,余款待过户后付清交接车辆,交车时间约定2012年11月25日,如有一方违约,将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元. 第二天陶XX打电话给我说,他去车管所办理过户发现该车有1万多元违章罚款,原单位又不肯承担,这次他亏得太多了...且单位提供代码证不符导致无法过户,他要把车退回XX公司.后又多次打电话求我解除合同. 我出于人道,口头跟他约定,原签订协议不变,真退原单位补贴我600元,如你卖必须还应按协议卖给我,于是在11月20号下午陶建东向我卡打了我交的定金5000元及补贴我的600元,合计5600元. 谁知陶XX在11月23日竟私下偷偷将车卖给了别人.并到公安车管所办完了过户手续. 请问我现在怎么办?可以起诉陶建华违约,并按合同支付违约金5000元吗? 注: 购车合同还在我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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