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2-11-23 09:34:22
问题描述:
首先谢谢回复,事情是这样的,12年4月份左右我驾车从一小区内出来,车有30万第三者等保险,小区路口时T字形,我直行属于借道行驶,刚行驶出小区路口被左方一辆出租车撞在左前轮部位,车上有3名未成年乘客,2名受伤。交警出具事故责任是我为主要责任,出租车为次要责任,乘客无责任。出租车当即带着两名乘客去了医院检查并支付了检查费用,检查为一个轻微脑震荡另一个鼻梁骨裂,期间没有住院。期间交警调解了一次,鼻梁骨裂的乘客家长要求赔偿除医疗费意外,因为处理自己子女交通事故等原因,引起的他们个体经营店铺的每日损失1000/日等等共3万元,并且没有收入证明。另一名脑震荡乘客家长没有参与调解,只是一味要钱并且不说数目。调解时本人只同意医疗费之外(保险公司负担)每位乘客给于1000元赔偿。乘客家长不同意调解并决定起诉我,请问下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乘客家长的这种随口开价的要求吗?是不是我可以假设法院只支持医疗费等直接费用?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