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门市要拆迁,房屋要收回
更新时间:2012-11-21 12:39:40
问题描述: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某某学院为甲方
承租方:我店为乙方
经双方商定达成下列房屋租赁合同,同意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办公楼一楼一间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即2012年1月至楼房拆建为止,。
二、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5000元,在结清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当年的租金每半年提前缴纳一次。如到期不交,视为自动解除合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三、水、电费全部由乙方负担。按水电表使用数量为准,价格按现有标准收取,如价格有变动,或有关部门按营业价格收费或罚款,全部由乙方另行支付,每月缴纳一次。逾期不
交,停止供水、供电。
四、乙方负责四防安全和门前清洁卫生、清扫积雪等,否则罚款自负。
五、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或设备的毁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需要装修墙壁门窗等,应事先征得甲方的
同意。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的墙避门窗等,乙方在迁出时,甲方不予经济补偿,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外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2012年1月1日
甲方一个月前给下过通知,让我们搬走,今天又有甲方的工作人员来说限一个星期内搬走,不租给我们房屋了,并且明天开始停水停电,说拆迁和我们没关系,我店交过一次5000房租,甲方说我们欠房租,我们好几家店铺都这种情况,想要有一些补偿才搬,该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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