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财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2-11-23 13:32:38
问题描述:
甲女和乙男于1997年各带一个女儿结婚。98年买房当时只有两层楼。99年乙男因工导致一条腿部残疾。当时赔偿6万元。至今十几年不再挣钱养家。全靠甲女一人承担一家子,期间原来的房子又加盖了两层。前几年卖了房子想重新再买一间。现在由于发生矛盾。甲女想分割夫妻间的财产。请问,1由于当时卖掉房子的钱用了一部分,现在男方要女方全额交出来,是否合理啊?2女方即将退休,退休有住房公积金,男方要求住房公基金也要分割,是否合理?3,如果夫妻分开生活,女方要支付男方生活费吗?虽然残疾,但是他还是可以工作的。如今双方的女儿各自成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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