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为据给予“刑事拘留”处罚,家属急需请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这种情况现在可以找律师介入吗?
更新时间:2012-11-23 23:17:33
问题描述:
我有个朋友,于2012年10月26日晚上八点左右被县公安刑侦大队干警以“有人举报他挪用公款、吞吃公款、用公款要挟群众上访”等带去接受检查。于2012年10月28日下午刑侦队以“”聚众闹事,危害社会治安”等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为据给予“刑事拘留”处罚,现羁押在县看守所,家属急需请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这种情况现在可以找律师介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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