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这方面我们装修公司算不算是违约,可能要走法律程序,我们装修公司会败诉赔偿么?
更新时间:2012-11-20 17:12:59
问题描述:
本人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律师,首先第一:我们施工方定的装修合同上原来的装修日期是从2010年5月份到2010年11月份。但是后来我们进场施工的时候发现业主的房子存在多处质量问题,结果一直到2011年的10月份,等业主和房子的开发商把原来房屋的质量问题维修过后我们才进场继续施工的,请问关于这方面我们装修公司算不算是违约,需要承担责任么?第二:在施工材料说明里面没有备注墙面地砖上墙的施工材料要求,只是说墙面干挂处理贴瓷砖,现在干挂处理的基层板材由于房屋地面的潮气影响已经出现发霉起皮的现象,公司之前和业主的沟通就是把发霉起皮的部分板材拆掉重新施工,但是业主要求我们把所有的只要涉及到用基层板材处理的地方全部拆掉重新施工,但是由于是800*800的地砖加工过后再经过基层板材的施工处理贴到墙面上去的,如果要按业主要求全部拆掉,这部分的地砖,贴地砖的人工工资,基层板材处理的材料和人工工资加起来有十几万,业主的意思就是要我们装修公司全部承担他的损失。请问律师,就这几个问题来说,我们装修公司承担责任么??(目前和业主沟通不起来,可能要走法律程序,如果要打官司,我们装修公司会败诉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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