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家前院因相邻纠纷被起诉并且败诉,请与帮助解决执行中遇到的不合理拆除问题能否帮助保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2-11-18 18:12:42
问题描述:
事情起于前院翻盖房子时加大后窗直两个约一平方米的大小且距地面不足一米五,影响安全与隐私。两家都是单位宿舍,位于排房的尽头。发现有人窥探甚至拍照,当时只好找单位解决,但是房管部门领导看前院住户已退休,无法管理,且扩大窗子他们有失察之责,推委一年没有解决(其实只要再砌上三层砖即可)可见有偏袒之嫌。我在职,只好息事宁人,用阳光板沿窗子下沿至我家的门窗上边挡住了视线。这样一举两得,就隔出一个小棚子,内在原下水道处通上了个蹲坑。因我父亲要来我家,公共厕所需要到大院外五、六十米远不方便。我父去世后,房子一直只有我二十多岁的女儿一个人住,法院认为我挡的棚子影响前院窗子采光通风,我方安全与隐私问题不与考虑,判令拆除所谓卫生间储藏室。执行时却不管你如何申辩,甚至要求我拆除入室门,堵住下水道,拆除墙地砖等等。本来就是前后院间的小天井,前边是它的后墙,后边是我家的门窗和墙,两边分别是我家的洗浴间和临院房子的东墙。四面都是借用的,只是搭了个阳光板,那里有独立房子。堵住下水道雨水如何排,拆除门窗我何以为家。请示我该怎样处理,我看他们就是想故意激怒你,请您教我如何用法律的武器得到保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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