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要求先给钱再出院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2-11-14 20:31:15
问题描述:
开车撞了个53岁的太婆,交警判我全责,我有三者险,太婆头部外伤和胸椎压缩性骨折,没有手术,现在在医院住了两个月了,半个月的时候医生就说可以出院回家休养了,我们也垫付了30000元医药费了,协商了几次出院的事,可对方非要我们先给钱再出院,这个要求合理吗?这种情况我可以不再垫付医药费了吗?我可以让他们直接找保险公司吗?我不在垫付费用后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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