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容留卖淫
更新时间:2012-11-12 23:59:41
问题描述:
我昨天听我朋友说她被冤枉罚了五千块。她一朋友A刚生完孩子还在月子里,她去看望A,但是A是开休闲的。(具体是不是她也不清楚因为A的店没有招牌,但是工商营业执照写的是理发) 那天晚上八点的样子,她和A还有A店里的三个小妹坐在那里聊天看电视,然后派出所的人就来了,他们一来就说把所有的人都带走。然后厅里有个麻将机,当时也没有人玩,他们就把电视机麻将机一起搬上了车。当时搬东西也没有开扣押单给A.这时候B回来了,B是A请来管事和做饭的员工。然后所有的人都被带到了派出所,包括B和昨天刚来看望女儿的A的母亲。(除了A,因为她要带小孩并在月子里,月子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很重要的) 到里面以后,警察就在那里和他们做口供,因为我朋友和A的母亲确实对一切都不知情,就没有什么。然后小妹CDE当中又有两个来月经的。C是月经者之一,再审讯的时候背踢了一脚,还被威胁说不老实一点就把你绑起来打然后无奈的C承认做了一次生意,因为确实没有事实,C说是和朋友做的,原因是因为喜欢对方。D见C被打,然后也承认做了一次生意,据说月经E也是去看望A的。因为A在月子里,平时对人也很好,派出所的人说要抓老板坐牢。B听闻,或许是出于仁慈说自己是老板。然后派出所告诉他们六个人一共要罚三万才可以回去,否则都要抓起来。因为大家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都害怕。所以商量一个人五千。A的母亲被先放出来说要通知A去筹钱救人。因为三万块对A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到凌晨两点才凑到两万块。然后先把我朋友和CDE救出来,只有B因为资金不足还被扣押,第二天,派出所打电话给A说中午之前一定要筹到一万块,否则把B关起来就不是一万块可以解决问题。因为A真的山穷水尽了,直到下午五点A被通知B被涉嫌容留卖淫而拘留了,还说现在要三万才可以放人出来。才不到一天的功夫就从一万涨到三万。A问为什么?却被告只:我们给了你机会!还斥责A赶紧去筹钱。现在B被刑拘留了。对了,昨天那两万块也没有给A写收据。只是要小妹他们签字和摁手印了。我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是不是做的太过了?B要刑拘多久?要交那三万吗?被搬的麻将机和电视机会被归还吗?那两万罚款真的该交吗?容留卖淫罪成立吗?如果成立,而真正的老板是A,但她在哺乳期,她是否享有一些法律的保护。这两天派出所天天给她打电话要她筹钱,派出所是否就是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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