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金器归属问题
更新时间:2012-11-12 10:01:19
问题描述:
我是上年12月结的婚,是别人介绍的,因为对方说过下年不利结婚,就在不太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仓促下结了婚,婚前他说有两千块的工资。不会喝酒,很少抽烟,可是结婚后,他又说自己只有一千五的工资,一个月自己都不够用,更不要说为这个家为了以后的小孩去一点点的存钱!但切每个星期有几天跟朋友去到深夜1点多才会来,甚至去澳门!并且我发现他不但抽贵的烟,还喝酒,性行为跟我每个月只来一次,最多有个月两次,而且不到几分钟就完事,再没有下一步,又跑去玩电脑,一年了性行为不到十次,一分钱都没有给过我,不但存不到一分钱,有时自己不够用还向银行透支,讲了很多次,也给了很多次机会他都说改,但最后还是这样,所以我提出了离婚,但男方却要求把结婚时,他亲戚交给我的金器要回来,说是我提出离婚的。我说还给他妈交给的金器,但男方要求全部归还,不离婚。
我想问男方结婚给的金器是否要全部归还?
如果我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是我先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法院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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