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公公与婆婆87年离婚,子女都判给了公公。那个时候老公7岁,老公姐姐10岁!后来公公取了林某,林某还带了两个女儿,并改跟公公姓,那个时候女儿分别3岁左右!因为林某偏心自己的子女,对老公和姐姐颇为不好!姐姐与14岁处一年的时候辍学,因为一点小事被公公赶了出去,所以姐姐就去找亲生母亲生活!(因为此受刺激,已有精神病)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姐姐就再也没有跟公公有过任何联系,甚至结婚生子!而公公的儿子也就是我老公,因为没有父母 的关爱,并在小学未毕业,就辍学,并14岁开始跟公公做生意,领工资!但是,林某的两个女儿现在都已大学毕业,并在机关单位上班!老公16岁的时候,因为打架,被判劳教1年半。出狱后林某和公公已经搬离原居住地,另外购买了房产!原房子就由我老公单独居住,(房子了未购买的房管房)!后来我们结婚了,公公也口头承诺过房子是给我们居住的,因为是一房一厅现在由我和孩子,和老公居住(房子是有婆婆离婚时放弃,给孩子居住的)而公公跟林某另外购买的房子,已经转给了林某的一个女儿,(不是林某带来跟公公生活的那两个)并不知道什么原因在10年前跟公公离婚。但一直生活在一起,我们也是近期才知道他们10年前离婚的事。(公公有高血压,残疾)。本月初,公公因脑出血进医院,老公觉得公公对自己和他姐姐,根本不像子女,所以只照顾了公公一晚,但几乎天天去看公公,帮忙!现在林某说公公跟他没关系,要求我们把公公接会照顾,承担全部费用!(对了补充一点,林某的两个女人成年后就把姓改跟林某姓了)。老公原来做房屋中介,因为几年前房产不好做,就没做了,现在0收入,都是婆婆和我支持婆家,还有我的工资收入。撇开婆婆和我婆家的支持,我个人收入2000以内。根本无法负担我的公公,而且我们还要抚养孩子。由于公公根本就几乎没来过我们家,所以我们孩子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爷爷,而且我们之有登记结婚,连生孩子,公公都没来看一眼,包括老公手术住院!
我知道,老公对公公是有抚养义务的,这个无法推脱,但是以我个人的收入根本不可能再来抚养公公,(公公需要人照顾)。还有有什么法律可以约束到林某及他的子女。她的行为在家族里看来,就是带了孩子来,养大了,财产挖光了,就抛弃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