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能否获得双份赔偿?
更新时间:2012-10-26 21:04:1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1、我八月份上班途中交通事故锁骨骨折,肇事方付过全部医疗手术费误工费等,我还可以在工伤保险得到二次补偿吗?我的社保所在地是青岛,谢谢!
2、关于停职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理解?我的工资有基本工资,奖金,出差补助(工程人员项目上一日70元),但是奖金和出差补助是以现金发的,每月需凑足发票,这种形式在私营企业中应该非常普遍,如果去掉这部分,我的停职留薪工资非常少,这部分我怎么争取到?谢谢!
3、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后,公司未按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时效时间为我申报工伤,误工期工资福利也只给我基本工资的70%,我如果请律师代理,还能要求那些费用?谢谢!
4、若过了工伤认定失效时间(自事故发生起一个月之后),工伤认定未通过,我可以做伤残鉴定吗?(报工伤时,我们提交了所有社保中心要求的资料,包括证人证言,若因为失效时间问题,劳动保障中心的结论是不予工伤认定还是由所在单位承担?)
5、上述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我可以延至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后,再进行维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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