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2-10-19 18:52:28
问题描述:
本人10年3月份进的公司,工作地点在福田区一写字楼,11年10月份怀孕,12年春节在家发现先兆性流产向公司请病假2个月,我的上司也就是老板的女儿在电话里准的假,要求我将正本的假条寄到公司,于是照办。两个月后由于胎盘位置太低,医生诊断为前置胎盘,要在家休息,于是我又向公司请假,和上一次一样,将正本假条寄到公司。从2月份开始,公司便没给我发过一分钱的工资一直到现在。宝宝7月份出生,由于我是晚育,又难产(剖腹产),所以那现在应该产假还没结束。我9月底到深圳,一直尝试与公司联系解决办法,公司方面一直推脱,那现在干脆就电话不接,人不见。公司今年年初搬到公明,具体地址在哪我还没去过。到工厂找过老板,他们连大门都不给我进。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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