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及劳务纠纷
更新时间:2012-10-21 11:06:44
问题描述:
雇主甲某因拆房需要,请四名小工进行人拆除,找到民工乙某和丙某,谈好以2000元工资拆除房子,后乙某和丙某找到同村村民A某和B某一同进行拆除,每人工资为500元,在拆除当中,民工A某被拆除物砸伤,花去医药费13万余元,雇主甲某只在抢救时付了1.8万元,其余费用均由伤者家属垫付。现伤者出院,双腿重残,暂未做伤残鉴定,据主治医生说,后续治疗费在3万元左右,伤残等级约6级。现伤者与雇主就赔偿问题进行过多次协调,均未果,雇主称与他没有关系,叫伤者找乙某和丙某,他只能出于人道主义,再补偿3万元。伤者今年58岁,不敢上司法程序,请问通过司法程序能追究甲某赔偿责任吗,能的话,大概获赔多金额?请有关专业人事给以帮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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