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开发商有权利规定购房者的贷款方式吗?
更新时间:2012-10-18 10:57:11
问题描述:
本人在北京购期房一处,交了10万定金,通知本月底交首付并签约。当时交定金时,售楼小姐说可以做组合贷款;但近期又通知说开发商领导开会决定不能做组合贷,只能选择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商贷利息太高,公积金数额又太少,这意味着选择商贷要比组合贷多付20多万的利息。请问开发商可以这样随意规定购房者的贷款方式吗?有没有什么法律是约束开发商的呢?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