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调动工作岗位我拒绝接受公司的安排,公司将我开除了,有赔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2-10-11 11:23:34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工作了6年多一直从事模具生产工作,今年7月1日开始公司突然单方面通知将我调到冲压事业部工作,2012年8月14日公司又单方面和我解除了劳动关系,我签的劳动合同截止日期是2013年1月19日,公司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这条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而没有给予任何赔偿。(我签的合同上写的工作内容是生产,他给我调的工作岗位也是生产)请问这种情况我向劳动部门仲裁能得到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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