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善意获取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2-10-12 22:50:02
问题描述:
我开一车辆租赁公司,今年六月公司有几辆车被一叫张某的租走,他再把车辆以每台四万元转给一个叫邵某的,邵某再以每台六万元转给其他人。两个人的转让协议都是这样写的:现将车租组某某,租金为四(六)万元,以两年为限,在两年内张某或邵某退回四六万元给某某,车辆就归还给张某或邵某,如无钱归还,则车辆就归该人所有。现在张某和邵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可那些人说不还钱就不归还车辆,公安机关现初步定为那人为善意获取,请问这样办安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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