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及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2-10-06 22:56:36
问题描述:
你好。我07年10月登记结婚,08年育有一女,09年在长宁区购入一套商品房,产证上登记我和我先生2人的名字。当时房屋总价178万,其中商贷28万,公积金贷款60万,他是主贷人我是从贷人。目前商贷全还请,公积金部分剩余本金39万多。其余首付90万中,我父母出10万,他父母30万,婚后存款10万,问他公司和亲戚借款40万(已全部还请)。因与他父母同住,女儿一直由他父母照顾。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请问1 我可否得到女儿的抚养权 2 我们名下的房子我可以要求分多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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