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要赔偿多少?
更新时间:2012-10-02 11:40:27
问题描述:
一个老板叫我妈妈去与另外一个人协同拆除一所房屋(没有写合同),该房屋曾经作为爆竹生产的场所,因此在屋顶的砖与木料结合的地方残留有火药。我母亲叫上了我父亲一同。
由于曾经有人在该类房屋的拆除中,由于火药的原因而受伤。该房屋屋顶的瓦片已经被移除,他们又等到下了两次雨水后,才去拆除。第一座房屋的拆除很顺利,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但是在拆除第二座房屋的时候,由于在拆除过程中,火药发生爆炸,将我父亲和一同干活的另外以为工友炸伤。我父亲伤的最严重,全身大面积烧伤,肺部被吸入的高温气体灼伤,左腿被炸伤,造成大腿截肢(我父亲今年56)。
我父亲住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一个多月,基本脱离危险。又住了接近一个月才基本康复。但是还未痊愈,听力很差,并且右手无力。现在厂家要求出院,在加疗养好了在谈解决事宜。请问这样对我们是否不利?有人建议在出院前把事情处理好。如果要处理好,大概索赔多少合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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