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解除合伙协议
更新时间:2012-10-03 19:35:21
问题描述:
我给女儿投资一小商铺,由于其前男友曾参与租房与装修,便在分手时提出索要20万,得到了我的拒绝。之后原告还曾与其父母到我店里闹事,我都考虑到女儿的心情就没把事情闹大也没去追究。九月中旬我接到传票,原告起诉的理由是说他参与了投资,从装修到购买器材都有参与。但事实是,所有投资都是我自己,营业执照是我的名字,租房协议也是我签,我和原告之间没有任何协议。购买装修材料的大部分票据都在我手里,只有去外地购买的器材是我给女儿拿的现金,因为他们是对象关系发票便留在他手里,请问仅凭几张票据就可以证明他有投入吗?我要怎么维护我的利益不受侵害?还有一段时间就要开庭了,我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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