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2008年6月二人经人介绍相识,经简单接触后双方准备结婚,因当时男方杨海磊达不到领结婚证年龄,男方再三要求先结婚在领证,于是二人于2008年11月16日举行了婚礼,2009年8月16日生一女;后于2010年1月11日补办了结婚手续,由于婚前二人缺乏了解,我在婚前有轻微神经性耳聋,所以缺乏沟通。婚后我在男方家中没有任何地位,公公婆婆经常给脸色,过日子的费用均由公公婆婆掌控花一分要一分,双方婚后共同种植蘑菇,每年收入6万余元,共经营了4年,所得收入均被男方拿走,存入自己账户,女方自己的2万元钱也被公公以逃避计划生育处罚为由,让我把钱取出存入婆婆账户,名为保管实为私吞。两人结婚时男方有两处房产,一处是原来的旧房,一处是给他们二人盖得新房,其公公婆婆当时承诺如果我要旧房那么就给她15万元的折旧费,婚后因耳聋听不好别人说话的我,只能是其丈夫杨海磊去哪里就跟着走,所以他们二人后来就一直在旧房住,而公公婆婆也至今未给我那笔所谓板上钉钉的折旧费;在生活中杨海磊对我简单粗暴,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我多次忍让但男方就更加变本加厉,由于长时间生活在强大的压力之下,我的病情越来越恶化,以至于我见到丈夫就胆怯,其公公婆婆置之不理;经女方家长的多次请求,男方于2012年7月带女方去北京某某医院治疗,经检查后医院确定女方的病已无法医治,医治无效回家以后,女方情绪非常低落经常以泪洗面,丈夫不仅不关心反而还对我进行殴打,我无奈只好向邻居求救,并让父母连夜接回家才幸免又一次毒打。杨海磊不仅对我经常实施殴打,而且在我躲回自己家以后,杨海磊不仅无怜悯之心,还上门向岳母拳打脚踢,然后扬长而去。
由于男方的上述行为,我已无法忍受更无法与男方生活下去;不幸的婚姻生活已经致使我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曾经有几次都想轻生,都被父母劝阻;年仅26岁的我现在已经是一个失聪的人,对于以后的生活她不知所措,这场婚姻给她带来痛苦也是无法磨灭的,现在我已经起诉离婚,原定28号开庭,后来法院打电话说延期,别人说我离婚一分钱也拿不到,我以后怎么办?我害怕。。请好人帮帮我吧,给我指条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