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公司追索物业费的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2-09-28 21:47:43
问题描述:
小区业主委员会所聘用的物业公司发来律师函要求我方补交2011年1月至2012年底的物业费,我方不预缴纳物业费的原因为物业公司无辜不经通知或者征询业主意见私自涨价物业费,且该物业公司的选择、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都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同意,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每年收支账目含糊不清。我方要求物业公司公布每年的管理账目,小区业主委员会公布每年的管理文件及账目。不予公布我方就不交物业费的行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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