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与子女问题
更新时间:2012-09-24 07:51:57
问题描述:
我与妻子于2008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由于她文化低,夫妻感情一直在我细心的维系;但在今年四月底,她告知我她到重庆她姐姐那里去耍,这一耍就是三天,并把我办公室的公款也取走也包括我工资卡上的所有现金,连当月房子的还货都是我借钱还的;得知她没有到她姐姐那里去耍后,她在去重庆的第三天晚上回来了,回来后我便问其走重庆去耍的事与公款及卡上的钱一事,她没有作任何回答;我还认为可能是她累着了;但当晚她没有在卧室睡觉而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第二天早上我上班时便把娃儿送去上学,她心平气和的对我讲“我们离婚吧”;这样的话我在她面前听到很多次了,我以为她是在生什么气,我想等气消了可能就好了,我说等五一节后在说吧;这期间我们一直是分居,五一节后她便把离婚协议书放到茶机上就把在本地的工作辞了到重庆去上班了;女儿在幼儿园上学上得好好的,她在五月中旬回来把娃儿接到女儿的外公那里耍(并未上学);后我在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把女儿从她外公那里接回来断续上学读书;直到现在娃儿的学费生活费以及房子的房货一直是由我一人承担;在这几个月中只回来看了娃儿两次;但就在本周二(2012年9月18日)下午三点过时把女儿接到重庆去耍,在去重庆的车上才打电话告知我;我当时很恼火,但也没有办法,我也不知道她在重庆的居住地点与居住情况;今天(9月21日)我与妻子联系叫她把娃儿送回来上学,她说不,她要把娃儿送到她外公那里去耍;我打电话过去叫娃儿接电话,娃儿接到电话后我问她回来上学不,娃儿说要,我说叫你妈妈星期天把你送回来嘛,娃儿说嗯;后她妈妈直接把电话挂了;我在打电话没有人接,在QQ上联系没有人回信息,并在QQ留言中说到:“娃儿也答应了,你也听到起的撒,星期天把娃儿送回来,这是娃儿的意愿,这边每月学费是缴起走的,我希望你能站在作为一个母亲的角度把娃儿送回来读书; 如果你真是为她好,真是为她着想,希望你能送回来让她在一个熟悉与好的环境读书 ”。
我想问问律师,我能不能以妻子对女儿的不负责(上学问题)与夫妻感情破裂而起诉妻子,并得到女儿的抚养权?关于房子是我在外面借了两万与家里拿了一万八和妻子在外面撒了一万三来装修的,房产证上是写的我与她的名字,但从四月到现在一直是我在缴房货;如果离婚经过法院的话房子问题怎么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她又能得到什么;望律师速回。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