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也可以追认合同的有效性吗?
更新时间:2012-09-18 13:37:36
问题描述:
租的房子因为房东不能出示实际实际产权人委托书,我诉诸法律,要求判合同无效房东还我押金。当庭,房东出示了一张委托书,说这就是受其在国外亲戚的委托的证明,然后法官就认定合同是有效的。这样一张谁都可以伪造、没有公证过的委托书是有效的吗?这个在法律上的流程是不是太草率了?委托人在国外,难道不需要经过国外大使馆的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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