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县林业局颁发的山林权证件上,并以非法侵权为由索赔,可以谈谈吗?
更新时间:2012-09-18 11:59:24
问题描述:
1982年县林业局颁发的山林权证件上,此几个山头的范围在证件地图上标示得清清楚楚,文字描述也清楚,权属也标得清楚,到了2004年换证(此时己被侵权多年)则要求我们村得同意让出除了所有权以外的其它权利(好像有几个权属),否则就不发新证!时至今日,仍未解决争端,当地法院只是不断的调解,没有律师肯接,村委会的要求立即按法律颁发新证(2004年的版本)并以非法侵权为由索赔,请问可以吗?可以谈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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