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有权退房么?
更新时间:2012-09-17 10:57:23
问题描述:
2011年购买一套房子 是一楼带地下室的户型 购房时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 地上一份做贷款 地下一份是全款 共二十几万 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我未能办理贷款 (我是大连的开发商当时承诺办理北京一年社保后未兑现) 现在开发商以我拖延办贷款为由起诉我 想请问开发商不退首付款 我又不能办理贷款 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么?假如法院判责任方是我让我赔付违约金 是合同里的万分之一 。地上部分 ?还是开发商自己要求赔付的金额 ?这种情况首付款是应该退款给我的吧 ?还有就是地下室我付的是全款,买卖合同成立 如果我地下室不退 ,开发商是不是一楼就卖不成了?这样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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