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会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12-09-17 23:57:20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公结婚六年,现在准备离婚,已经上诉到法院了,我们去年开了一家小饭店,我向我爸借了三万块,是我爸转账到我老公的账号上,我现在有汇款单,还有当时银行的进出帐记录。可以证明这笔钱是我们开店的时候取出来的,这些证据能让我老公承认我爸这笔钱是拿来开店的吗?我能主张先还我爸的钱,然后再平分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只有这种证据,法官会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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