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多次殴打我,并且威胁我。
更新时间:2012-09-09 07:48:42
问题描述:
我与先生结婚近两年,小还差一个月满一周岁。他一直未有未定工作,整日游手好闲,并且总在牌馆度日。我在7月26日,被他殴打出门,就一直住在娘家,这期间他多次电话威胁,要我家给他30万。不然就让我家死光。在7月28日,在到我们单位殴打我。致使我腰痛半月。随后我向110报案。留有备案。在婚姻期间他多次殴打我,他的朋友,家人,邻居皆有目睹。他在婚前,曾经向谭子山信用社用他家房子抵押,贷款20万。但是婚后,我根本没有经济上的过问权。我怀小孩也一直是我妈妈在照管。一直用的是自己的工资。他现在要求我家付与他30万是否合理。那算夫妻共同债务吗?我有稳定工作,且在机关,家庭条件较好,小孩抚养权能否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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