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能给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2-09-08 22:05:04
问题描述:
03年在合肥新站区私盖的房子,没有和土地证和房产证,户口不在本地,政府拆迁时候,仅仅给予拆迁通知单,并通知凭此单和政府结算,以后便实行拆迁。至今数次凭单咨询新站区政府补偿问题和方案,可是新站区政府通知我属于三无人员(没有土地证,房产证和户口)不应给予补偿!故在此咨询律师,像我这种情况能获得政府补偿吗?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能够获得补偿吗?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