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征用期间转包形成补偿费纠纷
更新时间:2012-09-03 11:14:17
问题描述:
我在村集体承包了一块地,现在被政府征用,政府征收方案是2012年2月9日下发的,这时有一在政府开车的朋友说,县里没钱,不知什么时候能给你呢,他有一朋友是开发商想利用这块地多干点活,政府补偿多少他给多少,于是我依据国土局算出的补偿费把国土局已经测量完的地转包给他了,但最近国土局说2月9日下发的补偿标准是过期的,现执行新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每亩补偿费提高8000多元,现在正在办手续。请问:我与他人在土地征用期间(没经原发包方同意)签的转包合同能否有效?我可以得到新标准的补偿费吗?事后证实我在政府开车的朋友说的是假话,国土局仅1个月就把补偿费拨付到位了,他那朋友也不是想多干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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