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大幅降价导致买受方利益受损,是否有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12-09-01 22:05:24
问题描述:
我是属于“一次性购买”的期房购买者,于今年7月6日签的合同并交了一部分房款,余款于9月6日结清。可是,在履行合同时开发商8月初就大幅度降价。请问:开发商在合同规定的9月6日交清余额前大幅度降价,开发商是否存在单方面的违反合同?开发商在和买受方共同履行合同期间内,利用自己在合同中的特殊地位,任意降价,而没有考虑到买受方的利益受损,应该对我有所补偿吗?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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