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起诉对方故意不接传票,联系不上。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8-29 07:13:22
问题描述:
对方故意将原有手机号注销,联系不上。拨打110,警察只是说在工作中留意就无消息了。本人对法院主张公告送达,但法院说不可以,要有失踪证明。但下落不明需要两年才算失踪啊,现在我无法给出证明。
问题1.现在我该怎么做才能促使法院开庭?
问题2.失踪中下落不明是不是从我报110开始算,还是从我与对方失去联系那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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