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方起诉离婚问题
更新时间:2012-08-28 16:17:5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有个妹妹是2011年11月结婚的(已领结婚证),当时结婚没多久由于夫妻感情没怎么建立好,在双方吵架后,女方曾两三次离家后又回家,最后这次回家男方却不同意,而且男方已向法院申请离婚,(还没开庭审理)女方其实是不想离婚的(还没有小孩)。现在,男方主张女方尝还费用,如下:1、在未结婚时,男方为女方购买两台手机,发票写的是女方姓名,现男方要求尝还;2、结婚时男方给的首饰(金器),现男方要求尝还;3、结婚当天收到的红包共4500元,当时是女方保管,现男方要求尝还;4、当初结婚男方给女方家的摆洒席的钱22000男方要求返还5、因为女方户口于2011年已迁入男方户籍地,故2011年男方处分红每人分得29000元,但没交到女方手上。如果离婚,男方要求以上提到的第1、2、3、4点全部归还男方后,男方才愿意将29000返还女方。请问律师,男方提出的离婚要求是否合理,如果离婚,女方需要将以上的(第1、2、3)归还给男方吗,按人头的分红29000能要回吗,万一男方说分红用完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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