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有权随时违约吗?
更新时间:2005-05-15 18:23:01
问题描述:
各位朋友,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租赁的法律问题。我(承租人)租了一个铺位,合同上租期签到今年的11月30日。合同上已注明若出租方违约要赔偿的金额。但是于今年4月30日出租方发来一份通知,说因为其需要自已使用,要求我立即解除合同,在今年的5月30日之前搬走,逾期后果自负。但我所从业的行业比较特殊,不可能在一个月之内把所有业务解决和处理。请问出租方是否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出租方是否需要征求承租方的意见给一个合理的搬迁时间?在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作为承租人有什么权利?请各位朋友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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