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身故后的房产分配
更新时间:2012-08-22 20:08:37
问题描述:
1998年,小姑子给公公4600元人民币购置售后公房,当时父女间有份协议,这4600
元是女儿孝敬父母的,在父母有生之年女儿不得到此房居住,也不得干涉房子的任
何事宜,但是当时协议未公证,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
2004年,父亲去公证协议,82平方的房子分成3分,有2个儿子和1个女儿共同继承。
现父亲已经去世,共有5个子女,小姑子说其中30平方为其房产,然后剩下的52平方
再有5个人共同分配。
请问一下律师这样是否合理?房产中德30平方是不是就是小姑子的份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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