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搜查員工外租房,是否可定为“非法搜查”?
更新时间:2012-08-27 17:13:22
问题描述:
事情经過:本人網購的快递包裹,是通過公司前臺簽收的。下班拿出廠時,被門口保安以沒有廠方證明單據扣留(因为我之前拿快递出廠,只要沒有開封,保安只是看下是否拆開過,然后放行),當時包裹并沒有開封過,我要求保安打開檢查,但保安拒絕查看包裹里的东西,就是不放行,我可以去投訴他,還提出有公司規定的文件,但當時保安沒有出示給我看,因此而发生爭吵,我一氣之下趁保安沒注意取走包裹。
事后保安以涉嫌偷盗公司财物的事由對我開出警告書,并且連同當地治安隊(派出所)對我在外租的房子進行搜查,搜查的整個過程前后都沒有出示過搜查令或相關文件,結果沒有搜查到任何有關偷盗的公司财物。
以上事情的大致经過如此,我觉得這是對我很大的人身權益侵犯,請問我該如何維護自身人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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