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破产企业的留守人员有法院的通知书,依法留守的情况下,又没犯错,清算组要取消留守人员的资格,是由法院下通知书取消,还是清算组下通知书取消,不能由清算组口头说了就算数吧?
更新时间:2012-08-19 09:04:58
问题描述:
法院的通知书,本院已依法宣告某某企业破产还债,为了保护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印章等和保障本案审理顺利进行,现指定该厂法定代表人某某为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留守人员应当接受破产清算组管理,在本案终结前不得擅离职守或以其他方式逃避,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是法院下的留守人员通知书,取消留守人员的通知书由清算组下,还是由法院下取消留守人员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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