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和解协议的效力?
更新时间:2012-08-17 19:01:16
问题描述:
我公司因合同纠纷和A公司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双方盖章后生效。”A公司代理人说他是特别授权,在协议上签字,我公司盖章。但整个过程A公司代理人一直没有出具委托书证明他的权限。协议签订,A公司代理人拿走一分份原件。双方一起到法院要求制作调解书时,事情发生变动,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均没有我公司代理人签字。我公司向A公司代理人要求返还他拿走的协议时,他不予归还。请问律师:1.这份协议效力如何?2.A公司能否拿这份协议作为证据在诉讼中要挟我公司?3.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的协议,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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