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因素怎么认定的?
更新时间:2012-09-11 19:54:01
问题描述:
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合作承保一个连锁饭店的海鲜~承保了2家店~ 我和饭店老板是亲戚 我和这个朋友是一起出资来做这个海鲜~ 我来负责经营管理 他什么都不管~只是负责利润分红~如出现亏所 双方共同承担~我们签订了2年的合作协议 但是连锁饭店公司的老板 不知道承保海鲜除了我以外 还有其他的合伙人(我这个朋友)~ 我们在双方合作协议上 签了字 但是没有公司的公章 也没有在公证处公证 而我本人和公司也没有任何合同和协议存在 我是以个人的名义和这个朋友签订的合作协议 因为和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如果在2年内 公司某一天 终止了我和公司的合作 收回了让我经营的权利 我说什么也没有办法在承保此海鲜项目 如果是这个原因导致我不能再执行我和我朋友之间合作海鲜协议 这样的因素 算不算不可抗力因素?(因为我和朋友之间的协议书上注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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