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分,
更新时间:2012-09-02 12:22:02
问题描述:
我和10岁的儿子2007年6月买一套153.86平米住房,共13.4万,我首付4万,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9.3万,女朋友付1400元,以后因为装房子出了事故,朋友不要了。2008年5月开发老板办了我和 女朋友的房产证(我和她都没有在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上签字),我现在才知道,怎么才能将该房办成我和儿子的产权证。为什么县房屋管理所要我按买33%的价格买下女朋友的,交税才可以办理。怎么才年少交费用呀!可以按原来的女朋友她只交1400产权比拟吗/她现在已经和别人了,她也同意只有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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