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仲裁委递交假证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8-13 00:57:23
问题描述:
我以公司没帮我买社保为由,拒绝了提前三十天辞工的要求,导致公司不肯解除劳动关系,在我申请仲裁后,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要求按厂规,扣我三百多块钱,并向仲裁委递交了造假的考勤记录,厂里是二十八天制的,月休两天,其他时间全部算正常上班,没有额外加班费,而递给仲裁委的考勤记录,却为二十一或二十二天制,其他考勤记录全被删掉了,还伪造我的笔迹,递交了一份十天长假的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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