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公司出假证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5-12 15:24:10
问题描述:
于2010年3月离职,后于4月底申请劳动仲裁,讨要加班工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公司出具一份假的离职证明,格式如下: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我并没有签过这个离职证明,但是乙方上签字的姓名很像我写的,不知道是我当时在公司签的其他文件他们利用了还是找人模仿的。
请问:
1、申请笔迹鉴定的话,费用是多少,大概多久有结果?仲裁员说要根据我的情况3000以上,这个笔迹鉴定的价格也与我申请的赔偿金额有关么?
2、如果是我本人签署的,下面并没有我的签字,是不是说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没有其他证据的话,我的赔偿还是要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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