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照顾妻儿的义务,在女方拿回工资本后,现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和房产时有优势吗?
更新时间:2012-08-12 12:37:18
问题描述:
男方在女方生育哺乳期间与别的女人同居,不履行照顾妻儿的义务,不给儿子买奶粉,却把持女方工资本达半年之久,不与女方商量私自设立密码,在女方拿回工资本后,不想告诉女方密码,使女方不能正常领取工资,致使妻儿的基本生活费用都没有保障。而俩人共同生活五年来,女方从未接受过男方的工资,且男方经常酗酒,不是对女方胡搅蛮缠、辱骂,就是施行家庭暴力,严重影响了妻儿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男方还爱在外面招惹是非,有赌博恶习。男方d对上述种种恶劣行径,从不承认过错,没有悔过表现,还扬言要教训女方,出于对自身安全及对儿子成长所处的不利家庭环境等多方考虑,现女方提出离婚
在财产方面:婚后以男方名义在他单位买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买房和装修女方出资一半多,希望优先拥有住房,买车、包出租车的押金女方均有出资,女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和房产时有优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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