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处分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2-08-08 09:48:35
问题描述:
事件的大致经过如下:
2年多以前,中心医院急诊外科收治了一位坠楼的病人,当时由敬老院送来,无家属陪同。病人已危重,不能说话;现病史和既往史部分是由敬老院陪同人员提供。后来病人转脑外科住院治疗。
数日后病人家属找到我说:抢救病历找不到了,要求我补办。我按病人家属要求予以补办,现病史和既往史部分由病人家属提供。
后来出现病人家属和敬老院协商赔偿不成、打官司的事,当时我曾到病案室查询病人原始病案,确实只有死亡病历,而急诊抢救病历不在。打官司时出现 两份抢救病历;敬老院的人告诉我原始病历在他那里,非常不可思议。
敬老院的人后来找到医院,质疑我给病人家属补办病历的事,先说我不应该给病人家属补办,后说现病史采信家属的说法不对。关于病人病历遗失是否可以补办?如何补办? 我上百度网搜索了一下,都说可以。我在(找法网)7月14日问律师亦回答:可以。
病历的病史是由敬老院和家属提供的,记录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以及特殊检查和治疗过程都是真实发生的,可谓清清楚楚,绝不是我主观臆造。医院参与调查时提出质疑,这与事实不符,原始病历在敬老院手中,我如何能见到?我怎样预料到他们会打官司?我和病人家属并不认识,也无一分钱的经济来往,凭什么帮他修改伪造。再说我也绝不知道如何写病历、会对半年或一年以后打官司的哪一方有利或不利。病历首页的门诊号亦能说明问题。因为事隔时间太长,病人家属补办病历的具体细节确实无法回忆,此事既非医疗纠纷、也不是服务质量问题;我和投诉者既非亲属、也非医患关系;今天科室*主任和医务科*主任口头通知我离岗,协助调查。这样处分我是否合理合法?我诚恳希望医院在此件调查过程中,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本人迫切希望此事得到相关部门合情合法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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