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挂后八轮,导致驾驭者摔伤。谁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2-08-04 19:08:08
问题描述:
我从一条自西向东单行的县道向左拐上一条省道,(一个丁字路口)由于视线不好,所以速度很慢,在拐上省道时,看到一辆自北向南高速行驶的载人电动车后就连忙刹住了车(车子跨入省道一米不到),但那辆电动车速度太快刹不住(车上有3人),刮着我车子的前保险杠划过去后摔在车子右上方六七米的路中间。电动车上载的两个人皮肤轻微擦伤,骑车者头在地上刮了一下子,破了头皮,流了很多血,胸可能被电动车的方向抓柄刺断了两根肋骨扎伤了右肺。由于他本就有气管炎与哮喘,左肺严重衰竭,所以在医院花了五六万块钱。我出了两万多,他家里出了不到两万就说没钱了,一直催我给他们交钱,还去信访局上访,交警队就说我们协商一起解决医疗费问题。我想问一下您,像这样的情况我要不要承担责任,如果要的话,是几分!谢谢了。(这是7月30日发生的事,到今天8月4日,六天了,但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没这样快下来,保险公司的钱也不能这样快下来,被他们催钱催得人……!敬求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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