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抚养费和由单位代扣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2-09-17 17:47:55
问题描述:
男方是公务员有房有车,女方和婴孩居无定所且收入不稳定,女方因男方及其父母嫌弃虎年生子不得已离婚,起诉抚养费时孩子才4个月大,不知何故男方所在地法院判决男方年支付支付抚养费500元/月,远低于国家规定的20%之标准,即便如此,男方在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主办法官组织协商不得已按男方要求改年支付为月支付,可事后男方屡教不改仍数次恶意拖欠抚养费,隔三差五带着1岁左右的孩子远赴异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不是常法,且孩子自出生就体弱多病、药不离身,500元也委实过低,请问有更好的可行之法惩治恶人、帮助弱势妇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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